退保权利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并前往太平洋保险营业柜台办理(保险公司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您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或投保单位证明
您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公司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未满期净保险费
1、本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间起始日后未超过90天(含)的计算方法:
所交保险费-自合同生效日至效力终止申请日期间内根据费率表应交纳保险费。
2、本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间起始日后超过90天的计算方法:
(所交保险费 = 90天应交纳保险费) x 效力终止申请日至满期日的天数÷(360-9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一年的天数按360天计算。
如实告知
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释本保险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释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释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费。
5、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所述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释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6、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明示告知
1、尊敬的客户,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只可二选一,如选择电子保单则无法收到纸质保单,如选择纸质保单则无法收到电子保单,请谨慎选择保单种类。谢谢。
*关于纸质保单说明:只适用于“乐游人生”境外旅行救援保险(尊贵版、精英版)
2、2016年1月1日起,未成年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在18周岁前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规定为准。如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超过20万(含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包的金额),或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金额总和超过50万元(含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包的金额),则我司不予承保。
3、被保险人承诺未向保险公司(包括我司)申请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或已投保但各类意外身故伤残责任的累计保额不超过500万元。以上承诺将构成我司决定是否予以承保或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对未如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可能影响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